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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任公诉案件律师: (一)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 (二)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 (三)审判阶段辩护律师。 二、担任自诉案件律师: (一)、接受自诉人委托,担任自诉人代理人; (二)、自诉案件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其程序参照公诉案件的相关程序办理。
三、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律师 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接受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委托,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申诉。1、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2、审查原裁判文书是否存在事实及法律上的问题; 3、对原审判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 4、制作申诉状等法律文书,引起再审程序的开始; 5、在再审程序引发后,可继续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参与庭审程序。
四、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 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的代理人。
五、担任刑事控告程序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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